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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辛县召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信息发布者:利辛县春店社区
    2019-06-03 10:59:18    来源:亳州网   转载

    5月29日上午,利辛县委书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程修略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利辛县委副书记、县长吴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何燕,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王飞,县委常委、副县长潘秀峰,副县长邵利峰参加会议。

    会上,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郭全德通报了市督导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利辛县整改情况督导反馈问题和问题整改要求;相关县直单位和乡镇负责人针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程修略传达了5月27日市委常委(扩大)会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2019年第一次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并就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汪一光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的13项具体要求,着力抓好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亳问题及群众信访件、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涉亳问题及群众信访件和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核查问题整改。要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的4项具体任务,着力加强对河道非法采沙的监管, 做好夏季用水高峰时的供水预案,推深做实河长制工作。

    会议要求,要抓实抓细中央环保督察五个方面问题整改工作。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中,涉及利辛县胡集镇双家粉业噪声、粉尘污染问题,胡集镇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调度,抓紧时间完成整改销号;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涉及利辛县6件未整改完成,分别是胡集镇利源煤矸石场、张村镇马子辉料场、张村镇阜涡路两侧和利张路两侧有十余家粮食收购厂、阚疃镇镇西窑厂、纪王场乡宏瑞窑厂、江集镇月梅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对问题涉及的乡镇要加强调度,按期完成整改,要对问题清单再细化,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对2017年、2018年华东督查局交办信访案件中点到的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反弹的问题,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作为重之重加快整改,5月30日前要全部销号。针对入河排污口和乡镇污水处理场存在的问题,由邵利峰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建设运维方案,明确建设的主体、管理主题体、运维的主体。对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抓紧移交给乡镇,配套支管网建设不足的由各乡镇自行建设完善。对污水处理无专业人员运维问题,由邵利峰与运维公司进行联系研究解决。

    会议强调,抓好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要把握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对一级负责。二要剖析问题根源。深刻分析老问题整改不到位、新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反弹、问题复发的原因,要查找问题存在原因,就这次市督导反馈的问题看,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三要强化追责问责,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要顶格处罚,加以震慑;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涉及的干部要顶格问责,绝不姑息。

    城关镇、张村镇、阚疃镇、胡集镇、城北镇、江集镇、县水利局、经信局、畜牧局、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住建局、督查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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